臺東縣三和國民小學中途輟學學生復學輔導實施計畫
壹、 依據
國民中小學中途輟學學生通報及復學輔導辦法
貳、 目標
一、 建構校內外中途輟學學生復學輔導就學輔導網絡。
二、 協助中輟生復學早日適應校園,避免再度輟學。
三、 整合校內外輔導人力資源,妥適安排中輟學生輔導就學輔導事宜。
參、 對象
一、未經請假未到校上課達三日以上學生。
二、學期開學未到校註冊達三日以上學生 (含新生未報到者) 。
三、轉學時未向轉入學校報到達三日以上學生。
四、其他原因失學者。
肆、中途輟學學生輔導就學復學輔導作業事項
一、明定職掌:訂定本校中途輟學學生通報處理流程及分工表,並分發全校教師,各司其職,分工合作,以利中輟學生復學輔導就學工作之推動。
二、處理原則
1. 中輟學生返校復學輔導就學年級請考量中輟學生之年齡、中輟時間長短、中輟學生學業程度、中輟學生就學意願等因素,安排合適之復學輔導課程。
2. 為協助中輟學生早日適應正規校園作息,可以安排輔導就學銜接課程。
三、輔導就學銜接課程
1. 中輟生復學時可先行安置於訓導處或輔導室,期間以至少一星期為原則。
2. 輔導就學輔導內容包括就學準備、親師溝通、學生諮商及註冊編班等。
四、復學編班原則
1. 中輟生復學依原班復學,若隔年度復學則在原同班號班級就讀為原則。
2. 若當年度原班已有中輟復學生、轉學生或特殊學生時,則改編至該年級人數較少之班級。
3. 班級人數、學生條件相等時,則請級導師抽籤決定編入班級
4. 遇特殊個案亦召開校內鑑定輔導就學輔導會議研議辦理。
五、復學輔導原則
1. 中輟學生復學後,優先列為認輔對象,協助中輟生適應環境。
2. 中輟學生若不願回校就讀,可優先轉介中途學校協助輔導輔導就學。
3. 安排彈性及多元化的課程,例如:潛能開發教育班、技藝教育班、多元能力開發教育班,協助學生早日銜接正規課程,促其愛到學校上課。
4. 結合導師、認輔教師、訓導處深入了解中輟生之家庭狀況,必要時給予家庭教育的指導及協助,密切注意中輟學生其校外生活所結交朋友,杜絕不良朋友的誘惑。
5. 協助導師營造良好的班級氣氛,使同儕接納中輟生。
6. 必要時藉由團體輔導協助中輟學生發展建立同儕關係,維持良好人際關係。
7. 各處室應密切聯繫配合,積極予以行政上之必要支援與協助。
8. 中輟學生資料應建檔保密並做長期性、持續性之追蹤輔導。
伍、本計畫經校長核准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